新華社稿暗藏密碼 揭令計劃貪腐「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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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05/13 19:10

最後更新: 2016/05/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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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今天通報,前中央統戰部部長、前中辦主任令計劃涉嫌受賄、非法獲取國家機密,濫用職權一案,已移送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分析指,檢方指控內容中,有五個值得注意的重要細節,勾劃出令的貪腐「路線圖」

新華社此次不足400字的文字報道中,有很多值得關注的細節。

其一,根據檢方指控,令計劃涉嫌違紀違法行為自其擔任中辦副主任時起。公開簡歷顯示,令計劃在1999年由中辦調研室副主任升任中辦副主任兼調研室主任,8年後的2007年轉正為中辦主任。即1999年至2007年之間的某個時間點,是他在違紀違法道路上越行越遠的開端。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 非「泄密」

其二,令計劃的違法違紀行為一直延續至擔任中央統戰部部長、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之時。此前外界多認為,令計劃的違紀違法行為主要集中於他在中辦任職之時。而檢方指控則說明,其離開中辦之後仍然沒有收手。當然也有可能是,他在統戰和政協系統工作期間,為先前的違紀違法行為做出了一些後續動作。

新華社今天通報,令計劃涉嫌受賄、非法獲取國家機密,濫用職權一案,已移送檢方起訴。

其三,檢方指控令計劃「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情節嚴重」,而沒有提到「泄露」國家秘密。相之相比,天津市檢察院則指控周永康「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外界曾認為,令計劃曾將大量國家秘密交付其弟令完成。

其四,檢方指控令計劃「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其中的“索取”是周薄受到的指控中所沒有的,反映他是主動索賄。

任中辦副主任起犯罪 主動索賄

其五,在新華社此次的通報短訊中,沒有說明提起公訴的具體時間。相比之下,新華社在2013年7月25日通報薄熙來案時稱,「今日已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2015年4月3日通報周永康案時稱,「4月3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從「今日」、「4月3日」至「近日」,這一細節或許也反映了令計劃案比周薄案更高的保密程度。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與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在分別公訴和審理過前政治局常委兼正國級官員周永康後,再次分別公訴和審理一位副國級官員令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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