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女子遭「撻定」買不成樓卻賺過百萬

經濟脈搏

發布時間: 2017/03/17 15:26

最後更新: 2017/03/1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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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樓市炙熱,很多人都靠買賣房子而發達。最近一名廈門女子,買樓不成,卻賺了百多萬。原來是因為賣家臨時「撻定」 ,她把賣家告上法庭,最終勝訴,獲賠128萬元(人民幣,下同)。

廈門房價上漲,越來越多的賣家反悔不賣樓,因賣家違約而引發的官司也日益增多。昨天,海滄區法院為一宗購房糾紛判決,要求賣家賠償128萬元差價。法官說,「雙方都要有契約精神,誠實信用履行合同。」

房價上漲,越來越多的賣家反悔不賣樓,最近一名廈門女子,買樓不成,卻賺了百多萬。

案件顯示,廈門市民陳女士於去年1月,通過房屋經紀看中了海滄區一套房子,雙方談好價格380萬元,並簽訂了《房產買賣協議》。過後,陳女士支付了50多萬元給賣家老林。

可是,三個月後,賣家反悔,他指交易期間房價波動較大,無法及時收到房子的款項,自己再買樓,造成巨大損失,再加上他太太不願配合繼續完成交易。因此,他願意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金。

不過,陳女士不想要違約金,她想要房子,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但對方還是不同意,並退還50多萬元。

為此,陳女士將賣家老林告上法庭,並向法院要求賠償房屋差價損失。她以2016年5月18日作為評估日,當天房子市值508萬元,因此要求賣家賠償1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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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滄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陳女士勝訴,法院認為,賣房是在房屋價格上漲的情況下,因獲利減少而違約。因此,從保護陳女士信賴利益的角度出發,判決支持賠償房屋差價損失128萬元。

法官也提醒,房價大漲的情況下,雖然賣方為了多獲利而主動違約,但從本案判決賣方支付房屋差價損失來看,違約成本相當高,賣方可能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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