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控升級】青島新購住房須取得產權證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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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3/30 18:44

最後更新: 2017/03/30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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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青島市房管局等三部門聯合發布《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明確在本市範圍內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同時,各商業銀行應按照「認貸又認房」的要求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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