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滬專電】杭州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商品房不得銷售或轉讓

即時中國

發布時間: 2017/04/25 09:21

最後更新: 2017/04/25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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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通通訊社駐滬記者王嘉寧25日上海專電》杭州市國土資源局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聯合發布通知表示,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商品房屋應全部用於對外租賃,不得銷售或轉讓。企業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不得超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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