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工作報告審議程序變 體現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
中共十八屆中紀委第八次全體會議昨日召開,除了未引述中紀委王岐山講話引人注意外,全會審議通過向十九大的工作報告,卻罕見地同意先提請明日舉行的十八屆七中全會審議,亦引起猜測。中紀委今日刊文解畫,稱審議程序的調整,充分體現黨章要求,和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紀委今日刊文,之前歷屆中紀委向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由中紀委常委會單獨徵求黨內意見,中紀委全會進行審議,並直接同意將報告提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審查。
不過,十八屆中紀委向十九大的工作報告審議程序有了新變化:
一是中紀委工作報告稿先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後,和黨的十九大報告稿、黨章修正案一同在黨內徵求意見
二是中紀委工作報告稿經十八屆中紀委八次全會審議通過後,先提請於明日(10月11日)召開的黨的十八屆七中全會審議,再由七中全會提請於下周三(10月18日)召開的十九大審查
其中第二項變化,被指是數十年來首見,引起外界關注,黨內規則是否有變化,抑或與工作報告內容有關。
中紀委文章解畫表示,程序折射理念,變化體現深意。審議程序的調整,充分體現了黨章要求和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
尊崇黨章 與「習核心」保持高度一致
據中共黨章第四十三條規定,中紀委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黨章還規定,地方各級紀委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文章強調,先提請十八屆七中全會審議,再由七中全會提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審查,這一調整體現對黨章的尊崇、對黨章規定的執行,體現中紀委忠實履行黨章賦予職責的鮮明態度。
同時,文章指出,十八屆中紀委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時時處處事事向黨中央看齊,「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四個意識』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這一程序的調整看似是形式的變化,但形式變化裡蘊含著重要的政治內涵。」文章最後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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