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管》滬深交所修訂股票質押率上限不得超過60%

即時中國

發布時間: 2018/01/12 19:17

最後更新: 2018/01/12 19:55

分享:

分享:

  《經濟通通訊社12日專訊》上交所及深交所同時發布《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明確定明融入方不得為金融機構或其發行的產品,股票質押率上限不得超過60%;融入方首筆初始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後續每筆不得低於50萬元人民幣,不再認可基金、債券作為初始質押標的。

...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