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女僱主一家4口 杭州保母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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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2/09 14:14

最後更新: 2018/02/0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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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內地關注的杭州保母縱火案,今早在浙江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以放火罪判被告莫煥晶死刑,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款1萬元(人民幣,下同),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

保母沉迷賭博 試圖滅火邀功借錢 

案發於去年6月22日凌晨5時左右,杭州上城區藍色錢江小區發生縱火案,造成4人死亡,包括女戶主及3名分別10歲、8歲和4歲(香港出生)的兒童。縱火者證實為在起火單位任職保母的莫煥晶。本月1日,杭州中院一審開庭審理案件,莫當庭認罪。

開庭前夕,戶主林生斌說,他已決定放棄對莫煥晶的民事賠償,只求法庭能夠從重判決。

莫煥晶受審。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顯示,莫煥晶案發前曾賭博輸6萬元,不僅偷取受害者家中名錶典當,還以「老家修房子」為由,向女戶主借款十多萬。為繼續籌集賭資,莫煥晶決定放火後幫忙滅火,然後再以此邀功借錢,不料最終釀成4人死亡的悲劇。

判決書亦提到當天火災撲救時間延長,與案發小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不到位、應急處置能力不足及消防供水設施運行不正常,致使供水管網壓力無法滿足滅火需求有一定關聯。但上述情況不足以阻斷莫煥晶本人放火犯罪行為與造成嚴重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犯罪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判決書又指,莫煥晶於凌晨時分故意在高層住宅內放火,導致4人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犯罪動機卑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

林生斌一家照片。

一名死者的家屬昨在微博上留言,指希望周五是最後一次宣判,「家人已經經不起這樣三番五次的折騰,也希望正義能夠得到伸張」。家屬又痛斥,在法院上看到保母莫煥晶依舊謊話連篇,人性的惡在她身上已然浸入到骨髓,到了無藥可救的地步,並表示「在今後的日子裏,我們努力追尋智慧,守望良知,回報社會」。

宣判後,林生斌表示,雖然經歷了這麼多,依然相信世上絕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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