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前「大管家」孫懷山 涉受賄遭公訴

即時中國

發布時間: 2018/02/09 16:55

最後更新: 2018/02/09 16:55

分享:

分享:

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通報,全國政協前常委、港澳台僑委員會前主任孫懷山涉受賄案,及遼寧人大前副主任李文科涉受賄、行賄案,遭提起公訴。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檢察院近日就孫懷山案,向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孫懷山利用擔任共青團中央辦公廳主任、全國政協副秘書長、常委、中共中央委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黨不忠誠 妄議中央

孫懷山

中紀委去年3月宣布孫懷山受查,6月孫懷山遭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中紀委指,孫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團團夥夥,對抗組織審查,政治上對黨不忠誠,經濟上貪婪、涉嫌受賄犯罪。

65歲的孫懷山是江蘇漣水縣人,曾任共青團中央辦公廳副主任、主任,先後服務過李瑞環、王兆國、胡錦濤、宋德福、李克強等團中央領導。1994年調入全國政協機關,先後任行管局局長、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5年後升任全國政協常委兼副秘書長。

孫懷山2013年再升任常務副秘書長兼機關黨組書記,躋身正部級,做政協「大管家」長達10多年;及至前年轉任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他也是中共十八屆中央委員。

長年在全國政協工作的孫懷山,與本港部分政商界人士多有交往,人脈甚廣。

【延伸閱讀】兩會首虎 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孫懷山違紀被查
【延伸閱讀】港澳台僑委員會前主任孫懷山 妄議中央、涉貪遭雙開

另據最高檢,李文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等,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又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涉嫌受賄、行賄,遭吉林通化市檢察院向通化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開啟hket App,閱讀全文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