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童擅取共享單車撞亡 家屬向ofo索償951萬
發布時間: 2018/04/03 14:56
最後更新: 2018/04/03 16:17
內地一名11歲男孩去年在上海騎共享單車出車禍致死,其父母將ofo、肇事車輛所屬公司和相關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已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由保險公司賠付男童家屬55萬多元(人民幣,下同)。家屬另案起訴ofo索賠761萬多元、即折合約950萬港元,目前正在等待開庭。
事發在2017年3月26日,上海一名11歲男孩與三位夥伴騎ofo單車逆行,與上海弘茂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客車相撞,該男孩倒地後從該大型客車前側進入車底遭受擠壓、碾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ofo出問題 11歲男孩解鎖擅用單車
據了解,肇事的3名孩子均未成年。死亡孩子父親指,兒子沒有手機無法註冊共享單車賬號,父母也沒有註冊。事發當天,該男孩是找到一輛可直接解開密碼鎖的共享單車,與夥伴一起上路騎行。
當時,上海市公安部門已認定,該男孩未滿12周歲,駕駛單車時未確認安全通行,應負起事故主要責任。
男童家屬去年7月將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肇事司機及車輛所屬的汽車租賃公司、相關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索賠合計878萬元。
男童家屬代表律師、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黔林認為,事故原因在於ofo小黃車對投放公共開放場所的車輛,疏於看管,車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滬公安:男童應付主體責任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上月6日作出一審判決,由保險公司支付男童家屬合計55萬餘元。張黔林稱,由於案中ofo屬於間接侵權,法院建議把ofo從案件被告中撤掉,另行起訴;因此原告在今年2月撤銷對ofo起訴,同時又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另案起訴提供ofo服務的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原告之前的訴請,男童家屬要求ofo承擔50%民事賠償責任,共計61萬餘元,加上精神損害賠償700萬,共計76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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