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芳行賄醜聞涉招待黃華華 內媒籲懲受賄官員
美國化妝品直銷商雅芳(Avon)在華賄賂醜聞,更多細節曝光,其中08年曾疑似花費4808美元(約37200港元)招待前廣東省長黃華華。有內地媒體今呼籲,對受賄者不能「按兵不動」,《反商業賄賂法》亟待出台。
美媒《華爾街日報》日前報道,陷入行賄醜聞調查已有6年多時間的雅芳,最終同意支付1.35億美元就相關民事和刑事指控達成和解。
粵官陪同支出 與接待黃華華時間吻合
在美國證交會(SEC)對雅芳的指控中,提及雅芳為與中國某省的政府保持良好關係支付了費用。2008年1月,雅芳計入一筆4808美元的廣東省「政府官員陪同」支出,SEC稱這與雅芳管理層接待廣東省省長的時間相吻合。2003至2011年間,黃華華擔任廣東省省長,現擔任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在另一項未具日期的指控中,SEC批評,雅芳在沒有任何商業目的的情況下,為一位省長赴香港付了2.2萬元旅費,但未知是哪省省長。
對於該消息,內地媒體多圍繞「雅芳賄賂」為主題報道,未公開提及黃華華之名。不過,不少媒體已旁敲側擊,呼籲要對涉行賄官員進行調查和懲處,對公眾有所交代。
「對受賄者不能再按兵不動」
騰訊今發文《雅芳行賄案,對受賄者不能再按兵不動》稱,雅芳的行賄對象是中國官員,中國不能對這些受賄官員「按兵不動」。
報道稱,中方「按兵不動」或因沒有受賄名單。官員受賄方面,餐飲和娛樂消費也許不好查,但旅行類賄賂可依據出入境記錄、酒店住宿紀錄追查。如果立案並傳召雅芳中國員工調查,更多的綫索也不在話下。同時,這次雅芳行賄案,SEC文件仍有很明確綫索,理應追查。
文章呼籲,中國應儘快出台《反商業賄賂法》,提供更公平的投資環境,亦有利於國家整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