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港人服兵役有「雙重效忠」疑慮

即時中國

發布時間: 2015/03/03 17:58

最後更新: 2015/03/03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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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日前倡議港澳居民可自願服兵役引起熱議。人民日報社旗下《環球時報》今天刊文分析「港人不用參軍」的原因,稱除《基本法》沒有當兵權利、義務外,香港700萬人口中有320多萬人領有英國海外護照,若當兵引發雙重效忠問題。

320多萬人領有英國海外護照

《環球時報》就港人應否當兵問題,訪問曾參與駐軍法起草的專家王新建。王新建指,起草《基本法》時,一些港人提出港人不當兵、香港不承擔軍費開支以及要求不在香港駐軍,表示當時由於歷史原因,香港一些人對駐軍有疑慮。

《環球時報》今天刊文分析「港人不用參軍」的原因

王新建續說,港英時期,香港華人加入駐港英軍是比較普遍的現象,駐港英軍的費用也主要是由香港納稅人負擔。但華裔軍人的軍銜和職級一直比較低。其了解的情況,軍銜最高的也就是上尉。華裔士兵主要從事警衛、駕駛、炊事、通訊、水手和繙譯等輔助性工作。

專家:港澳人應該承擔兵役義務

不過,王新建認為,如認真研究《基本法》,可以看出還是隱含了港人和澳門人應該承擔包括兵役義務的軍事性質的服務。

王新建解釋,兩個《基本法》的第三章講的都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對居民的權利和自由講的很多也很具體,只有最後一條談到居民的義務,即有遵守在特區實行的法律的義務。

對於有哪些法律是可以在特區實行,王新建說,一是特區原有的法律,二是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還有一部分是特區參加了的國際條約,其中就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國際公約:任何人能被強制勞動

根據公約第八條規定「任何人不應被要求從事強迫或強制勞動」,但是「強迫或強制勞動」一詞不應包括『任何軍事性質的服務』」。換言之,公民不得以「強迫或強制勞動」為由拒絕履行軍事性質的服務。

王新建又稱,當局可以在大學、中學逐步開設「國防知識和軍訓」課程,培養港青「愛軍尚武」精神和國防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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