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產》深圳規定經適房滿五年可交易,需繳納50%增值收益

即時中國

發布時間: 2015/06/30 16:05

最後更新: 2015/06/3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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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正式發布《深圳市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暫行辦法》,規定經適房滿5年後,其權利人可申請取得完全產權或者上市交易,但需向政府繳納50%的增值收益,該部分增值收益納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專項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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