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盤」涉內幕交易 光證罰5億

4決策高層 終身禁涉足證券事務

中國版

發布時間: 201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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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昨通報光大證券8月16日「烏龍盤」事件處理結果,重罰光證,認定當天異常交易構成內幕交易,處以5.23億元人民幣罰款,停止光證從事證券自營業務,4名相關決策負責人更被處以終身證券期貨市場禁入。

中證監稱,光證事件導致投資者損失嚴重,投資者可以提出訴訟依法要求賠償。

這是內地證券市場近年開出的最大罰單之一,消息指,中證監主席肖鋼表示,9月底前會就光證賠償問題對市場有一個交代。

停止光證從事證券自營業務

市場普遍認為處罰光證,對A股市場是利好消息,體現了監管層對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決心。

8月16日上午11點06分左右,光證在進行ETF交易時,因程序錯誤,其所使用的交易系統,以234億元(人民幣,下同)申購180ETF成分股,實際交易達72.7億元,引發滬指瞬間暴漲逾5%,逾70家大藍籌股瞬間漲停。股市異常引發市場諸多猜測,上午收市後市場傳出股市異常是光證70億元「烏龍盤」所致,但該公司董事會秘書在下午開市前對媒體否認傳聞,而光證午後緊急停市,光證期貨賣空期指、轉換並賣出ETF對冲風險。

中證監新聞發言人昨日通報光證「烏龍盤」事件處理結果稱,中證監認定光證異常交易構成內幕交易、信息誤導、違法證券公司內控管理規定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當局沒收光證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合計5.2328億元,並停止光證從事證券自營業務。

而事件中四名相關決策責任人員光證前總裁徐浩明、助理總裁兼研究所所長楊赤忠、計財部總經理沈詩光、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處以終身證券期貨市場禁入。

系統技術缺陷 不屬操縱市場

中證監指出,光證知悉異動真正原因,投資者並不知情,公司本應戒絕交易,待內幕信息公開後再賣空合理避險,但其具體作為違反了市場公平交易的原則。因此認定,公司在信披前轉化賣出ETF、賣出股指期貨合約,構成了內幕交易行為。

此外,中證監披露,光證的交易資金來源屬於光證自有資金,實際上系統報單規模達到686億元的交易,由於交易所五檔交易模式,擋回了一部分申報,實際到達交易所的申報是234億元,最終成交72.7億元。

不過,中證監認為,光證巨額交易雖然在客觀上引起市場大幅波動,導致相關證券、期貨價格和交易量異常波動,但事件起因是系統技術缺陷,不構成操縱市場。而交易所也在其法律授權範圍內已行使了其職責,簡單判斷交易所失職並不準確。

投資者有權索賠 下周料興訟

在中證監表示投資者可以提出訴訟依法要求賠償後,內地網易財經引述維權律師嚴義明稱,將於下周一(9月2日)代表眾多受損失投資者其中一位,率先提出訴訟。

在港上市中國光大控股(00165)為光大證券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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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監就「烏龍盤」重罰光證

光證「烏龍盤」始末

撰文 : 林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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