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假處分」

中國版

發布時間: 20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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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民事訴訟法第538條「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前提是要在爭執的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的損害,或為避免急迫的危險等情況下,認為有必要透過法院的裁定,以酌定暫時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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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名 : 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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