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被冤姦殺處決 21年終改判無罪(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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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12/02 11:40

最後更新: 2016/12/02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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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樹斌案過了21年後終於昭雪。今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1994年8月,石家莊市西郊玉米地邊發現一女屍,經公安機關偵查,認定附近一家工廠的20歲工人聶樹斌強姦殺人兇手。1995年4月25日,聶樹斌因故意殺人和強姦婦女罪被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兩日後,在未通知其家人的情況下,20歲的聶樹斌被執行槍決。

聶樹斌案沉冤21年終昭雪。

2005年真兇落網 法院多次推翻聶案

直到2005年,涉嫌多起姦殺案的案犯王書金在河北落網,供認自己是1994年石家莊姦殺案兇手,引發輿論對河北高院此前判決的質疑。但法院仍然拒絕接納證供、推翻聶樹斌案。

直至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指案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查案件。今年6月,最高法決定再審聶樹斌案。

最高法負責人今日對聶案改判表示,合議庭一致意見認為,原判認定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決定改判聶樹斌無罪。聶樹斌案判決對中國司法理念、裁判規則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應強化人權保障、程序公正、證據裁判、互相制約、有錯必糾理念。

據悉,該案後續國家賠償、司法救助、追責等工作將依法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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