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瑪希《歌手》唱Opera2 原唱Vitas斥湖南衛視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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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2/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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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22歲歌手迪瑪希在湖南衛視《歌手》(前稱我是歌手)一鳴驚人,日前演唱俄羅斯歌手Vitas代表作《Opera 2》再獲第一,並在湖南衛視春晚再表演。事後Vitas轉載聲明,指迪瑪希在無授權下多次改編、演唱該歌曲是侵權,已向湖南衛視發律師信,要求對方停止傳播有關演出。

湖南衛視暫未回應。另有網民發現,微博有售「正版」迪瑪希《Opera 2》,每首2元(人民幣,下同),至少已賣出1104首,涉額2208元。

俄羅斯布多夫金文化制作中心發律師信稱,Vitas作為《Opera 2》的詞、曲作者,享有著作權,並授予布多夫金行使。

布多夫金發現,湖南衛視在未取得授權下,在《歌手》1月28日第二期中播出迪瑪希演唱《Opera 2》,演出內容廣泛傳播並能被下載。律師信中稱,Vitas與布多夫金理解更多觀眾希望該歌曲被精彩演繹,故未有追究侵權。

迪瑪希演唱《Opera 2》展示海豚音,獲票選第一。

微博有售「正版」迪瑪希《Opera 2》,每首2元。

嚴重損害合法權益 感痛心

但布多夫金之後發現,湖南衛視1月30日播出的《全球華僑猷人春節大聯歡》中,迪瑪希演唱再次《Opera 2》,認為這類行為已多次發生,已經嚴重損害其合法權益,造成不利影響,對此很痛心,於是採取法律行動。

布多夫金要求,湖南衛視停止傳播《全》使用《Opera 2》的內容,刪除有關材料。在未取得授權下,不得行使與《Opera 2》詞曲有關的任何權利,不得再次公開演出、節目制作中使用該歌曲。

湖南衛視二次侵權 暫未回應

VITAS在微博轉發了該律師信有關帖文。湖南衛視方面則未有回應。

Vitas在微博轉發律師信,斥湖南衛視侵權。

據了解,這已經是《歌手》第二次被告侵權。早在2013年,《我是歌手》第一季的時候,羽泉翻唱的《燭光里的媽媽》,就沒有獲得版權人的許可。當時作詞人李春利站出來維權,索賠20萬。後來湖南衛視在官網刊登致歉函,承認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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