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宋林案開審 認貪3300萬
發布時間: 2017/02/27 18:09
最後更新: 2017/02/27 18:09
廣州市中級法院今天開庭,審理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涉嫌貪污及受賄案,首度曝光涉案金額超過3300萬元(人民幣,下同)。由於宋林與香港政商界關係密切,曾任香港廉政公署道德發展中心諮詢委員會主席,案件一直深受中港兩地關注。
侵吞974萬 受賄逾2336萬
根據廣州市檢察院的指控,宋林2004年至2013年間利用擔任華潤創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華潤集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領取認股權名義,以及在下屬公司報銷個人費用等方式侵吞公共財物,共計折合974.0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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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005年至2012年,宋林利用擔任華潤集團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金匯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王宏琨等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合作、獎金審批、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36.3489萬元。
宋林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作出宣判。
曾任港廉署諮詢機構公職
宋林在2013年7月17日和2014年4月15日,先後遭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以個人身份,向中紀委實名舉報,指控宋林在華潤收購山西金業資產過程中,存在嚴重的瀆職行為。最終,中央紀委2014年4月17日通報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宋林落網後,外界關注他背後是否隱藏大老虎,其情婦亦被幫助宋收受賄賂和洗錢。
宋林與香港政商界關係密切,諷刺的是他曾擔任香港廉政公署道德發展中心諮詢委員會主席,負責推廣商界防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