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太陽花學運」22人全判無罪
發布時間: 2017/03/31 19:08
最後更新: 2017/03/31 20:17
台灣2014年發生「318太陽花學運」,事件中被起訴的22人,包括學運領袖及學運主要人物等,今日全部被判無罪。台北地檢署表示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2014年因台灣立法院審查服貿條例爭議,引爆的「318太陽花學運」,台北地檢署以「妨害公務多罪」起訴學運領袖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學運主要人物林飛帆、陳為廷等合共22人,台北地院審理2年後,今天審結,22人全部無罪。
案件經兩年審理
被控的22人,涉及犯煽惑他人犯罪、煽惑無故侵入建築物罪、妨害公務、侮辱公署以及違反集遊法罪,包括黃國昌、導演李惠仁、台大教授蔡丁貴、林飛帆、陳為廷、魏揚、周馥儀、黃郁芬、曾柏瑜、陳廷豪、賴品妤、林楷翔、吳灃洪、賴富榮、李夙儒、黃國揚、許順治、王溪河、王文斌、陳建斌、莊程洋、余能生。
黃國昌在庭上表示,學運是站在民主憲政高度上的活動,是為挽救瀕臨懸崖的民主憲政所發起的必要運動,重要被告也以公民不服從、公民可抵抗權作無罪答辯,認為立法院審查服貿議案有代議政治失靈憲政危機,他們有阻卻違法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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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指出,尊重市民表達政治理念的自由,但不能超越法律界線,考量犯罪動機是因服貿協議的程序爭議而起,而事件涉及民生的重大影響,認為對於重要議題的多元表達應予最大限度的維護與尊重,建議法官考量犯罪動機、侵害程度,從輕量刑。
太陽花學運的導火線,始於2014年3月17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國民黨前立委張慶忠以30秒的時間即宣讀將法案送院會存查,反服貿學生先前往立法院外靜坐,隔天在林飛帆、陳為廷的帶領下號召至少400名學生闖入立法院,佔領議場,黃國昌也參與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