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分鐘讀懂 中共黨章96年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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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10/16 17:04

最後更新: 2017/10/1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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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九大將修改黨章。中共現有黨章主要以十二大通過黨章為藍本,對民主集中制、禁止個人崇拜有明確規定,沿用至今。十二大之後,中共每次黨代會也幾乎都會修改黨章。

中共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於1921年舉行,當時通過的是綱領,內容都是方向性的綱要。二大時,中共通過第一份章程,對地方和中央組織有更詳細的規定。

從一大至今,中共歷經十八次大會,各對黨章有所修改。但外界普遍認為,十二大是中共黨章修改的重大轉折,且基本沿用至今。

1982年版黨章 大體框架沿用至今

中共十二大於1982年9月初召開,第二代領導人鄧小平當時已經復出。有分析指出,十二大修改的黨章內容,主要是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訓,對民主集中制作比較充分和具體的規定,也明訂「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

中共現有黨章主要以十二大通過黨章為藍本,對民主集中制、禁止個人崇拜有明確規定,沿用至今。

此後,直到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的30年,中共對十二大制定的黨章共修改6次,包括:

一中共十三大黨章修改中,最重要的一條是實行差額選舉制度。

─中共十四大黨章修改中,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黨在這一階段所執行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寫入黨章。

─中共十五大黨章修改中,將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中共十六大黨章修改中,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黨章。

─中共十七大黨章修改中,首次提到「科學發展觀,是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

─中共十八大黨章修改中,將中共第四代領導人胡錦濤的「科學發展觀」與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第三代領導人江澤民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一齊確立為黨的行動指南。

整體而言,中共建黨96年來,已先後18次修正和制定黨章;中共黨章主要分為總綱和章程,各領導人的指導思想寫在總綱,章程則細列黨員的要求,以及地方和中央組織的產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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