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定位政治機關非司法機講 調查、處置首講政治

即時中國

發布時間: 2017/11/0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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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察委員會將於明年成立,新華社昨日發文稱,監察委是反腐敗工作機構,定位是政治機關,不是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履行監督、調查、處置須把講政治放在首位。

北京、山西、浙江去年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新華社昨發布「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綜述」文章稱,改革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完善了黨和國家自我監督體系,實現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相統一,準確把握監察委員會的定位。

文章稱,監察委員會實質上是反腐敗工作機構,和紀委合署辦公,代表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是政治機關,不是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在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過程中,始終堅持把講政治放在首位」,綜合分析政治生態整體情況,不斷增強反腐敗工作的政治效果。

黨委全過程領導 探索異地留置

同時,改革健全了反腐敗領導體制。文章指出,試點地區黨委切實加強對紀委、監委工作的領導,由原來側重「結果領導」轉變為「全過程領導」,對初核、立案、採取留置措施、作出處置決定等認真審核把關。

試點各級監委又全過程測試留置流程,以留置取代「雙規(規定時間、地點交代問題),把原本雙規的場所、公安機關看守所作為留置場所,探索留置折抵刑期、異地留置等;留置期間注重對被調查人的思想教育和政策講解,促使對方主動認識錯誤、如實說明問題;加強被調查人權利保障,採取留置措施及時書面通知家屬,限定留置期間訊問時間、時長。據稱,今年1至8月北京、山西、浙江共留置1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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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自我監督 3試點立案97件查紀檢違紀

此外,試點加強自我監督制約,嚴格執行集體決策、請示報告等規定,嚴肅查處私存線索、跑風漏氣、以案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堅決防止「燈下黑」。今年1至8月,北京、山西與浙江3個試點省區,對紀檢監察幹部違紀立案97件。

在監察全覆蓋方面,改革後北京監察對象達99.7萬人,較改革前增加78.7萬人;山西監察對象達到131.5萬人,增加了53萬人;浙江監察對象達到70.1萬人,增加了31.8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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