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江天勇被控顛覆 判囚2年不上訴(有片)

即時中國

發布時間: 2017/11/21 13:53

最後更新: 2017/11/21 13:53

分享:

分享:

湖南長沙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一審宣判維權律師江天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江天勇當庭表示不上訴。

江天勇今年46歲,是受「709」搜捕事件牽連的其中一名維權律師。江天勇2016年年底前往長沙探望709案被捕律師謝陽的家屬,在乘坐高鐵回北京時遭警方抓捕。

新華社指江:以維權幌子 插手熱點案件

新華社稱,江天勇2013年與多名律師發起成立了「中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透過該平台「以維權為幌子,插手、炒作國內熱點案事件」。

報道又指稱,江天勇的罪由是:以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通過在網絡上發佈文章、接受境外媒體採訪、炒作熱點案事件等方式抹黑國家政權機關,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延伸閱讀】涉顛覆罪律師江天勇「被散步」 警方駁酷刑傳聞(有片)

【延伸閱讀】「709案」維權律師謝陽 承認煽動顛覆罪否認遭酷刑

江天勇8月份受審時的畫面。

報道表示,江天勇「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並能當庭認罪、悔罪,具有坦白情節。辯護人請求對江天勇從輕處罰的意見,法院予以採納」。江天勇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江天勇曾代理陳光誠等案件

江天勇曾於2005年代理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案、高智晟案、陝北油田案、廣州太石村案、B型肝炎帶菌者維權案、新疆《法制報》記者海萊特上訴案等。事後,其律師證被當局註銷。

長沙中院今年8月在微博以片段方式直播江天勇庭審,江天勇在庭上承認曾發表「攻擊」中國司法機關的言行(見片段)。他表示,他在境外接受的培訓對他有潛移默化的影響,產生希望在中國也能實現西方資產階級憲政制度的思想。

江天勇的妻子金變玲曾向外界稱,江天勇是被迫認罪。2015年7月9日起,內地約有300名維權律師、助理、上訪民眾及其家屬被逮捕、傳喚或刑事拘留,多人及後被判刑。

開啟hket App,閱讀全文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