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明宣判 妻李凈瑜赴陸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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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11/27 13:39

最後更新: 2017/11/2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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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在大陸被指控涉顛覆國家政權罪,明天將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其妻李凈瑜今日下午將搭機前往岳陽聽判。

李明哲案9月11日在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李明哲當庭認罪。

據中央社報道,台灣陸委會昨日表示,對於李明哲家屬赴陸旁聽宣判,政府已作好相關規劃,家屬中僅李凈瑜表達赴陸意願,同時李邀請兩位友人隨行,政府已委託海基會指派資深高級專員陳穎慶及高級專員丁美君陪同,共計5人,預定搭乘27日南方航空CZ3018班機,15時50分由桃園直飛長沙機場,18時35分抵達,政府並安排在大陸執業的蔡世明律師前往當地,協助提供政府及海基會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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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海基會已洽請岳陽台商協會協助安排當地交通接送及住宿,台方已循既有管道洽請大陸方面,協助確保家屬及相關陪同人員入出境順利,及在陸期間的人身安全與便利,並應基於人道親情考量讓家屬探視李明哲。

學者:李案成大陸對台態度展現

流亡美國並擔任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訪問學者的大陸維權律師滕彪表示,「顛覆國家政權罪」量刑幅度很大,李案又有特殊性,李明哲已成兩岸的籌碼,判決將成為大陸官方態度的展現。

滕彪認為,如果輕判,即兩年以內的刑期,表示大陸想透過這項舉動,換取台灣在其他方面的配合或妥協,譬如未來共諜案的處理。但這並不是對台整體的政策有什麼改變;如果重判,則是大陸對台強硬的訊號。

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25日曾表示,呼籲大陸「能作出符合普世價值及人權潮流之合理處置,妥適回應李明哲家屬及台灣各界對本案的關心與期待。」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則稱,任何利用此案進行政治操作、影響或詆毀大陸依法辦案、攻擊大陸政治和法律制度的企圖都是徒勞的。

根據大陸刑法第105條第1款規定,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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