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賣VPN 遭判囚5年半
內地加強管控網絡,今年初開始限制可以用於翻牆的VPN(虛擬專用網絡)。內地一名男子因私自搭建VPN服務器,獲利約50萬元(人民幣,下同),涉非法經營罪,近日被當地法院判囚5年6個月。
最高人民檢察院主管的「正義網」報道,內地男子吳向洋在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下,在網上銷售VPN代理服務,涉嫌非法經營罪,近日遭廣西平南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涉非法經營 獲利50萬
檢方指控,吳向洋在2013年至今年6月期間,在未取得相關經營許可下,為非法牟利,自己在網上搭建VPN服務器,並提供會員賬號和登錄軟件,供其瀏覽境外網站。吳又把一些VPN會員賬號密碼寫到硬件路由器上,使得修改過的路由器能夠直接登錄VPN,能夠收聽境外網站音視頻節目。
吳向洋之後在淘寶網開設網店,以及在互聯網開設「凡狗VPN」網站等,向一般用戶出租或銷售VPN軟件、VPN路由器硬件,交易數千次,非法經營額達79.2萬元,非法獲利約50多萬元。
報道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吳向洋涉嫌非法經營罪,近日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據了解,這是內地今年初明確規定限制VPN服務以來,已知刑期最長、罰金最高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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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內地工信部發布《關於清理規範互聯網網絡接入服務市場的通知》,規定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專線(含虛擬專用網絡VPN)等其他信道開展跨境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