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吳小暉案細節曝光 涉集資詐騙652億人幣

經濟脈搏

發布時間: 2018/03/28 12:53

最後更新: 2018/03/2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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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上月宣布接管有違法經營行為的安邦保險集團,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日(28日)公開審理安邦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被控集資詐騙罪、職務侵佔罪的案件,法院官方微博分段播報庭審情況。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披露,吳小暉指控騙取保監會銷售批覆,向社會公眾招募資金,實際騙取652.48億元(人民幣,下同);利用職務便利,將保費資金共計100億元劃轉至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

法院指,被告人吳小暉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提出異議,被告人吳小暉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其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起訴指控如下:

(一)集資詐騙罪

2011年,被告人吳小暉隱瞞對產業公司的實際控制關係,通過產業控股安邦財險、安邦集團後,以安邦財險為融資平台,指令該公司開發投資型保險產品並主導產品設計,授意製作虛假財務報表、宣傳摺頁等申報材料,騙取中國保監會的銷售批覆,向社會公眾招募資金。

2011年7月,在投資型保險產品銷售金額超過保監會批覆規模後,吳小暉無視監管規定,仍然下達超大規模銷售指標,並以超募資金兩次增資安邦集團及安邦財險,虛構償付能力,披露虛假信息,持續向社會公眾進行虛假宣傳,非法募集資金規模急劇擴大。

截至2017年1月5日,累計向1,056萬餘人次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超出批覆規模募集資金7,328.67億元,並將部分超募資金轉移至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用於對外投資、歸還債務、個人揮霍等。至案發,實際騙取652.48億元。

(二)職務侵佔罪

2007年1月,被告人吳小暉利用擔任安邦財險副董事長,全面負責該公司經營管理的職務便利,指使公司高管採用劃款不記帳的方式,將保費資金30億元轉至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其中,29.25億元用於支付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其餘0.75億元沉澱於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

2011年6月,吳小暉利用上述職務便利,指使他人採用劃款不記帳的方式,將保費資金70億元劃轉至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其中,69億元作為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的自有資金,用於增資安邦財險,其餘1億元沉澱於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

公訴機關認為,吳小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資金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職務侵佔罪追究吳小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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