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貪1.7億 孫政才:咎由自取 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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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4/12 15:14

最後更新: 2018/04/12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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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委前書記、首名被查的中共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孫政才,涉嫌受賄案今天開審,孫被指受賄逾1.7億人民幣,他對有關指控事實和罪名均不持異議,表示自己咎由自取,罪有應得,案件擇日宣判。

對指控事實和罪名均不持異議 案件擇日宣判

根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2年至2017年間,孫政才利用擔任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逾1.7億人民幣。孫政才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都無異議。​​

孫政才受審。來源:天津一中院。

公訴人之後針對指控的具體犯罪事實舉證,宣讀書證、證人證言,並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播放證人作證錄像等,孫政才對庭上出示的證據亦都表示無異議。

到最後陳述階段,孫政才表示自己受到法律的莊嚴審判,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自己真誠地認罪悔罪。審判長最後宣布將依法評議案件,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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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官媒去年7月24日報道,孫政才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由中紀委對其立案審查。到9月底中共十九大召開前被指涉嫌嚴重違紀,開除黨籍及公職。

中紀委曾指孫政才 洩露組織秘密

中央政治局會議當日審議並通過中紀委的《關於孫政才嚴重違紀案審查報告》,指孫政才毫無理想信念,背棄黨的宗旨,喪失政治立場,嚴重踐踏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群眾紀律,講排場、搞特權;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選人用人唯親唯利,洩露組織秘密。

同時,孫政才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和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夥同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財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巨額利益,收受貴重禮品。其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孫政才並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官僚主義嚴重,庸懶無為;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腐化墮落,搞權色交易。審查中還發現孫政才其他涉嫌犯罪線索。

至今年2月,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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