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爆雷】滬金融法院案件管轄規定出台:P2P納入管轄範圍

即時中國

發布時間: 2018/08/08 08:52

最後更新: 2018/08/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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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通通訊社記者林雯婕8日上海專電》最高人民法院昨晚(7日)在官方微信公布了《關於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明確了滬金融法院管轄的案件範圍,包括證券、期貨交易、信托、保險、票據、信用證、金融借款合同、銀行卡、融資租賃合同、委托理財合同、典當等糾紛;獨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網絡借貸(P2P)、互聯網股權眾籌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以金融機構為債務人的破產糾紛;金融民商事糾紛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金融民商事糾紛的判決、裁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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