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稅風波】官媒:范冰冰罰款免刑責符合中國刑法規定

即時中國

發布時間: 2018/10/03 14:50

最後更新: 2018/10/03 14:55

分享:

分享:

  《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內地藝人范冰冰「陰陽合同」逃稅避稅被查處,范冰冰與旗下兩家公司接受行政處罰,按期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合共8.8億元人民幣,只要范冰冰按時繳款,便不用遭受牢獄之災。事件令人聯想起16年前知名女星劉曉慶同樣偷稅漏稅,結果鋃鐺入獄。范冰冰案為國稅局近年來處理的個人偷逃稅款金額最大的案件,理應是「影響惡劣」,為何可以免除刑責?

...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