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風暴】杜魯多批中國「任意」判死刑 加對華發旅警

國情動向

發布時間: 2019/01/15 10:50

最後更新: 2019/01/15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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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大連市法院昨天對涉及販毒的加拿大男子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改判死刑,加拿大強烈反彈;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直指中方任意(arbitrarily)地判處死刑,該國及盟友均對此關注。加國亦更新針對華的旅遊警告,提醒公民要意「中國任意執行法律的風險」。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重審謝倫伯格的走私毒品案,結果由15年監禁改判為死刑。杜魯多隨即公開回應事件,並直指中國「任意判刑」。有外電形容,這是他就任總理以來對中國最嚴厲的批評。

杜魯多:加國及盟友都對事件關注

杜魯多表示,「對於我們作為一個政府,以及所有我們的國際朋友和盟友來說,這案件受到極大的關注,中國已經選擇開始任意地實施死刑,而這次的對象是一名加拿大人」。

It is of extreme concern to us as a government, as it should be to all our international friends and allies, that China has chosen to begin to arbitrarily apply the death penalty......as in this case.

杜魯多批中國獨斷專橫判死。(資料圖片)

加拿大政府並同時更新中國旅行諮詢資訊,警告加拿大人可能承受「中國當地任意執行法律的風險」。

而謝倫伯格的阿姨尼爾森瓊斯(Lauri Nelson-Jones)表示,她與家人最害怕的狀況真的發生了。她在給路透社的一份聲明中說,「我們心繋羅伯特。不敢想象他現在的感受和想法是什麼,這是一個可怕的、不幸的、令人心碎的情況。我們正焦急地等待有關上訴的任何消息」。

加國提醒赴華公民:中國任意執行法律

前加拿大駐華大使趙朴(Guy Saint-Jacques)表示,加拿大應立即召集兩國外交政策和安全顧問高層會晤,「向中方強調他們必須遵守國際法」。

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nternational)研究員倪偉平(William Nee)說,在國際法中,僅能針對「情節最重大之罪行」判處死刑,毒品有關罪行未達到這樣的門檻。不過毒品走私在中國經常受到嚴厲的懲罰。中國在2009年處決了一名英國毒犯。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的法律教授克拉克說,在中國重審並不常見,而重審被加重判罪就更少見。

謝倫伯格被判死刑。

今次事件源於謝倫伯格被指控受人指派,在2014年11月19日前赴大連,企圖將多達222.035千克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通過海運從大連走私到澳洲。他在一個名叫許清的中國毒販的陪同下購買輪胎、工具,準備把毒品藏入輪胎走私出境。

但謝倫伯格在庭審中自辯表示,他在一名朋友的介紹下認識許清的,並在無意中捲入了一起國際販毒集團案。他還指責許清撒謊。

外界揣測 中國要謝倫伯格作華為案籌碼

昨天對謝倫伯格的公開庭審是一次重審,此前大連中級法院去年已經對這一案子做出宣判,謝倫伯格被判處15年監禁,沒收個人財産15萬元人民幣,驅逐出境。

但在去年12月1日,加拿大應美國請求扣押了華爲財務長孟晚舟後,中國當局在當月29日的上訴庭審中,檢方提出一審法庭對謝倫伯格的量刑過輕,故發回重審。《紐約時報》昨天評論說,外界擔心謝倫伯格已經成爲中國討價還價的籌碼,要加拿大釋放孟晚舟。

但也有分析指,謝倫伯格涉及的罪名,法律上是可判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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