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戰】福建晉華發函美商務部 要求公布被制裁依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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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1/25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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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晉華近日向美國商務部最終用戶審查委員會提交信函,聲明公司準備遞交正式申訴,要求移出美國商務部實體清單,同時要求美商務部提供其最終用戶審查委員會做出將晉華列入實體清單決定所依據的文件材料。

福建晉華謀早前被指竊取美國半導體公司美光有關記憶存儲設備產品研發的商業機密,被實施出口管制「實體清單」,並採取司法措施,成為中興案翻版。該案亦使中美兩國之間日趨激化的科技競爭愈發緊張。

美國司法部2018年11月宣布對中國國有企業福建晉華集成電路和台灣聯華電子(UMC)提起指控,稱他們合謀竊取美國半導體公司美光(MU.O)的知識產權。美國商務部10月亦宣布,已經把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列入限制美國產品、軟件和技術出口的實體名單。

中國隨後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會議上表示,美國對中國福建晉華實施出口管制違反了WTO規則,旨在保護美國的行業壟斷地位。

美國司法部去年還公布了針對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台灣聯華電子以及三名個人的起訴書,指一名美光科技分公司前高管2015年離職後,隨即為台灣聯華電子工作。其後他招募了兩名前同事,從美光竊取估計價值高達87.5億美元的商業機密。台聯電隨後與晉華達成合作協議,並將這些信息轉至中國市場。

起訴書稱,在這項技術被竊前,晉華和台聯電都沒有生產DRAM能力,而中國政府曾將DRAM等技術發展列為國家經濟優先項目。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個人將面臨最高500萬美元罰款和15年有期徒刑;被告企業將面臨最高逾200億美元罰款。

福建晉華在官網上稱,已聘請專業代理機構協助其在美國進行法律事務、游說、公共關係方面的工作,共同致力於爭取將晉華從美國商務部出口管制實體清單中移除。該案給晉華發展半導體的計劃、以及中國政府降低對美國進口產品依賴度的雄心蒙上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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