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聞】環時引羅湖警方稱 英駐港領館港職員因嫖妓被拘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港人職員鄭文傑(Simon Cheng),被中方證實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在深圳被行政拘留15日,引發關注。內地《環球時報》今日引述羅湖警方稱,鄭文傑因違反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而該條款是涉及賣淫、嫖娼。報道又稱,警方是應當事人要求而未有通報其家屬。
鄭文傑家人接受香港媒體查詢時表示,不會就報道作回應,公道自在人心。
《環球時報》以「警方:英駐港領館港籍僱員係因嫖妓在深圳被拘」題為報道,今日從深圳羅湖警方了解到英國駐香港總領館一名港人僱員,在內地受行政拘留處罰的更多信息。
報道引述羅湖警方透露,該名28歲香港居民,於本月9日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被羅湖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根據該法第六十六條規定: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於有質疑稱,警方拘留他後為何沒有通報其家屬,羅湖警方表示,案發後鄭本人提出請求,而根據其請求,警方依法對其違法行為未予通報其家屬。
羅湖警方說,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人、任何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都將受到法律懲處。
鄭文傑8月8日晚開始失去聯絡
事源於鄭文傑家人21日(星期三)凌晨在Facebook發聲明,表示他在8月8日上午由前往深圳公幹,當日搭乘高鐵回港,晚上10時許WhatsApp及微信告知女友正在過關後失去聯絡。
家人翌日即8月9日曾向警方及入境處求助,僅被告知可自行回內地報案。入境處與駐粵辦聯繫後,於8月10日口頭告知他被行政拘留,但稱無法得悉拘留原因、場所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