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陳同佳將刑滿獲釋 台法務部籲香港續押追訴

國情動向

發布時間: 2019/10/18 00:13

最後更新: 2019/10/18 00:13

分享:

分享:

香港《逃犯條例》修訂引發政治風暴仍未平息。事件源頭人物、涉於台灣殺害女友後返港的青年陳同佳,因洗黑錢罪被判囚29個月,據報最快本月獲釋。

香港《逃犯條例》修訂引發政治風暴仍未平息。事件源頭人物、涉於台灣殺害女友後返港的青年陳同佳,因洗黑錢罪被判囚29個月,據報最快本月獲釋。在台灣,法務部今日呼籲香港方面在陳刑滿釋放前,積極續押追訴。

台灣法務部表示,被告及被害人均為香港居民,據悉香港檢警機關已掌握諸多在港證據,並懷疑陳同佳可能在港預謀犯案,認為香港並非無管轄權。聲明又稱,被告所犯涉嫌殺人之重大刑案屬於萬國公罪,港方應按司法程序,積極偵辦,還死者及家屬公道。

聲明呼籲港方,在陳同佳刑滿釋放前,積極續押追訴,台方將在對等、尊嚴及互惠基礎上,迅速提供本案在台相關證據,令港方充分掌握兩地全案事證,以查明事實真相,依法追究刑責,實現公平正義。

兩次提出司法互助 未獲回應

去年2月,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獨自返港,並於去年3月遭香港警方以謀殺罪名拘捕,惟港台無引渡協議,事件成為本港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的導火線。

據台灣法務部表示,士林地檢署透過法務部經由陸委會,向港府提出兩次司法互助協請調查取證,迄未獲回應;而陳同佳案發後潛逃回港,經士檢通緝,透過法務部經由陸委會向港府提出遣送被告到台接受偵審,也未獲回覆。

責任編輯:林佩怡

開啟hket App,閱讀全文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