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陸委會批港府視台灣為中國一部分 拒司法互助

經濟脈搏

發布時間: 2019/10/21 11:42

最後更新: 2019/10/21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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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修訂《逃犯條例》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決定出獄後到台灣自首,再掀台港司法角力。台灣陸委會今日凌晨回應有關港府聲明,質疑兩地無刑事司法協作,港府如何積極依法配合;又批評港府企圖將台灣納入「一個中國」政治框架下,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分,令台港之間不能司法互助協商。

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今日表示,台港須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又認為案件是香港人殺香港人,而被告陳同佳現人在香港,認為香港就有審判權,質疑為何不審。國安局長邱國正則稱,港府突然要把人送來,啟人疑竇,「畢竟牽涉到政治問題,比較敏感」;又稱聽說涉事牧師有特殊背景,現在才要審慎處理,步步為營。

台內政部質疑香港為何不審 國安局長:突然送人來啟人疑竇

港府日前表示,特首林鄭月娥收到陳同佳的信件,表示願意赴台自首,引發台灣當局質疑背後有政治操作,並對陳同佳和勸解他的北京政協委員、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實施入境管制。港府昨晚聲明,陳同佳是自願自首,有關「被自首」、甚至涉及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失實,希望台灣務實及積極接收一位被其通緝和自願自首的人士。

陸委會今日凌晨發表聲明,認為從宣布「自願自首」的時間點、宣稱勸服陳同佳投案的相關人士及其背景,與種種不合常理的情節,乃至港府和陸媒等配合一致的說詞和操作,「都可輕易看出這是有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對於陳同佳是「被自首」的說法,港府聲明完全無法釋疑。

港府否認政治操作 陸委會:完全無法釋疑

陸委會表示,台方希望將議題聚焦在司法互助,但港方從不正面回應,僅想利用雙方協商,為其逃犯條例修訂背書。又質疑兩地無刑事司法協作,港方如何向台方提供協助,認為港府自相矛盾,「再一次卸責的託詞?」

陸委會稱,港府在本案的政治操作,根本處心積慮地凸顯港人在香港以外的中國大陸地區犯罪,港府無任何管轄權,所以必須送回中國大陸審理。港府也用相同邏輯,企圖將台灣納入所謂的「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台灣才有管轄權,因為把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台港之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
陸委會認為,這政治操作無疑是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實踐,矮化臺灣主權,也破壞司法正義與人權,台灣絕對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操作。

責任編輯:林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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