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台內政部:陳同佳可落地簽入境到台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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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0/2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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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港府昨深夜發聲明拒絕台灣今天派檢警到香港押解,又指台方應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以免令通緝令自相矛盾。台灣的內政部今早回應,稱其說法不符事實,陳同佳可以到台灣後申請落地簽入境。

陳同佳今天刑滿出獄,對於他擬來台投案,陸委會昨日下午宣布擬派員赴港押解陳嫌,但發函給港方逾7小時未獲回應。港府凌晨發布新聞稿,拒絕台灣政府去函要求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指台灣執法當局在香港沒有執法權。港府並稱,台方若願意處理陳同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讓通緝令自相矛盾。

台內政府:台須掌握陳同佳行蹤 非限制入境

台灣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今早發聲明表示,「港府的說法不符事實」,由於台方必須掌握陳同佳的行蹤,因此須禁止陳同佳與預定陪同人員的網上簽證,如果陳同佳真心要來台接受法律制裁,必須到台臨櫃申請,並非限制其入境。

陳宗彥指出,所謂陳出獄後將投案一事,至今仍屬港府片面宣稱,卻從未告知陳將如何來台,台方也在持續了解相關情形,並已準備就緒,一切依照法定程序辦理。

此前報道指,隸屬於內政部的移民署已將香港聖公會牧師管浩鳴和陳同佳兩人註記為「不核發登機證」,台方也不同意兩人以網簽或落地簽赴台。

此外,台灣陸委會回應說,若陳同佳從此逍遙法外,恐將有逃亡、串證、湮滅證據機會,港府若不提供相關卷證資料,也將使案件無法順利偵辦,司法正義無法伸張,港府必須負完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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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蒯宇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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