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獎得主莫言「被代言」養生鍋 維權成功獲賠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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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01/02 01:36

最後更新: 2020/01/0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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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作家莫言控告深圳一間銷售純陶瓷養生鍋的公司,擅自使用他的照片和書法作品在企業宣傳片中,侵犯其姓名權和肖像權。法院指,莫言是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著名作家,珍視自己的名譽,判莫言獲賠210萬元(人民幣,下同)。

綜合內媒報道,事件發生於2018年9月,深圳玉瓷公司當時在網上傳播的影片及網頁圖文資訊使用了莫言的照片、書法作品等,莫言認為自己在不知情下「被代言」產品,姓名權和肖像權被侵害,於是上法院提告這家公司。

涉姓名權和肖像權

深圳玉瓷公司一審敗訴,被判賠償,又提出上訴。該公司認為,它並沒有在網上傳播相關影片及網頁圖文資訊,也沒有授權任何人或組織在網上傳播上述信息,製作企業宣傳片的目的僅用於內部員工激勵。此外,原告主張的財產賠償金額、精神賠償金額遠超過相關的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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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9日,此案二審民事判決書下達。內容顯示,莫言是獲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著名作家,且莫言對自身形象和名譽十分珍視,在商業代言方面非常謹慎,深圳玉瓷公司虛構莫言為其產品代言的事實具有明顯惡意,對莫言的社會形象造成較大損害。最終,法院駁回深圳玉瓷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莫言的律師劉汝忠說,根據二審判決,莫言獲賠210萬,莫言本人對此結果「非常滿意」。此外,訴訟實際支出的維權費用、律師費、公證費等10萬元由被告承擔。

據悉,此案是莫言獲諾獎後打的第一個官司,也創下了名人人格權糾紛案的新紀錄。

責任編輯:尹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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