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加強教材管理 教育部禁義務教育學校用境外教材

國情動向

發布時間: 2020/01/07 15:58

最後更新: 2020/01/0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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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教育部近日印發關於大中小學教材的管理辦法文件,明確義務教育學校(即小學、初中共9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職業院校、高校選用境外教材,則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教育部日前印發《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前3項文件生效日期為去年12月19日。

其中,《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提到,教材使用應嚴格遵照選用結果。不得以地方課程教材、校本課程教材等替代國家課程教材。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選用境外教材,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高中境外課程境外教材 鼓勵用中國出版社翻譯

綜合《管理辦法》規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境內教材確實無法滿足教學需要,可選用境外教材,鼓勵選用中國出版社翻譯出版、影印出版的國外優秀教材。

而境外教材選用辦法立足,既要擴大開放、積極借鑒人類優秀文明成果,又要嚴格把關,堅持「按需選用、為我所用」。

教材須體現黨和國家意志

在中小學、職業院校及普通高等學校的教材管理辦法中,均提到教材須體現黨和國家意志,「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要求,體現中國和中華民族風格,體現黨和國家對教育的基本要求,體現國家和民族基本價值觀」等。

值得注意,內地近年加強清查義務教育教材,試圖排除境外教材。早在2015年,時任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曾稱,要加強對西方原版教材的使用管理,「絕不能讓傳播西方價值觀念的教材進入我們的課堂」﹔又決不允許各種攻擊誹謗黨的領導、抹黑社會主義的言論在大學課堂出現﹔決不允許各種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言論在大學課堂蔓延等。

至2018年9月,教育部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教材全面排查,堅決糾正和清理境外課程教材替代國家課程教材,或使用未經審定的教材等違規違法行為。

國務院去年7月發布意見,當中提到嚴禁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取代國家課程,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使用境外教材。

責任編輯:伍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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