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事件】加拿大檢察官:孟晚舟案符引渡美國原則

經濟脈搏 12:38 2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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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案有新進展。加拿大法院周五公開由司法部提交的文件,當地檢察官認為,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副董事長兼財務總監孟晚舟案符合引渡原則,即雙重犯罪原則(double criminality)。

檢察官認為,「申請人(孟晚舟)行為的實質是對銀行的欺詐,據稱申請人向銀行作了幾次虛假陳述,以獲取金融服務。」孟晚舟的行為在加拿大足以被起訴欺騙,屬於刑事罪行之一,在雙重犯罪原則下,符合引渡到美國的要求,而無須再考慮美國的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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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此前指控孟晚舟對跨國銀行作出誤導,隱瞞華為與伊朗有業務往來的事實。孟晚舟的律師團隊一直堅持,美國相關指控是基於美國對伊朗實施制裁,但加拿大沒有對伊朗實施相關制裁,因此,孟晚舟被指控的觸發犯罪行為在加拿大並不屬於刑事犯罪,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孟晚舟引渡聆訊20日在加拿大開庭

華為發言人拒評上述消息。孟晚舟的引渡聆訊預期於本月20日在加拿大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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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現年47歲,她於2018年12月1日應美國的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她被控涉嫌銀行欺詐,並被指控在華為伊朗的相關業務上誤導銀行。孟晚舟說她是無辜的,正在採取法律手段應對被引渡。

孟晚舟的引渡聆訊定於1月20日開始。孟晚舟交了數百萬美元的保釋金,在過去的一年裡她一直與24小時保安團隊住在溫哥華的一所房屋中。

責任編輯:鄧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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