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請商標被拒  當局說「武大郎是烈士」

社會熱點

發布時間: 2020/01/17 20:16

分享:

分享:

內地一間公司早前申請「武大郎」商標遭拒絕,國家知識產權局給出的理由,讓人稱奇:因為武大郎是「中國烈士」,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內地一間公司早前申請「武大郎」商標遭拒絕,國家知識產權局給出的理由,讓人稱奇:因為武大郎是「中國烈士」,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事件在微博引起熱議,有人不禁提出疑問,武大郎不是施耐庵小說《水滸傳》中的一個角色嗎、而且還是小人物?為甚麼一個虛擬人物會成為革命烈士?

綜合內地媒體報道,網上流傳的圖片顯示,在一份蓋有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審查業務章的「商標駁回通知書」上,某公司去年7月申請註冊「武大郎」作為商標,被該局拒絕。

據了解,武大郎又稱武大,是中國古典小說《水滸傳》和《金瓶梅》人物,為是武松的哥哥,潘金蓮的丈夫。其個子不高,賣燒餅為生。

李小龍女兒告內地快餐商標侵權 真功夫或兩點抗辯
【無印良品MUJI案】中國商標搶註成風 特朗普也受害

通知書於在本月7日發出,上面寫道,「經審查,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8)項、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局決定駁回上述商標註冊申請,理由如下:『武大郎』為我國烈士,用作商標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通知書還稱,商標註冊申請人如果對本駁回決定不服,可以在限定時間內申請複審。

原來真的有中國烈士 與武大郎同名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14日證實,這份網傳文件屬真實,確有此事。而申請該商標的代理申報公司其後回應稱,在官方資料庫「中華英烈網」中,確實有一位與武大郎同名的烈士,但駁回文件已被商標局收回,對方稱會重新下發審查意見。

電影裡,吳孟達飾演的武大郎。

死亡之吻?貿戰時刻 中國放行特朗普女兒16商標

在中國,除了《商標法》外,《英雄烈士保護法》也有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不過有網友在查詢後發現,在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旗下的中國商標網中,申請「武大郎」相關商標的共有73個,其申請類別也是多種多樣,不少含有「武大郎」字眼的商標也成功註冊。

責任編輯:鄧國強

開啟hket App,閱讀全文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