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香港有人欲逃避家居隔離 換轉在內地可被判死刑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蔓延,曾傳有香港人企圖避武漢肺炎疫情隔離觀察,此舉備受批評。這一行為換轉在內地是嚴重罪行,有律師警告,逃避強制檢疫若造成特別嚴重後果者,最重將可判處死刑。
內地《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吉林省長春市一名50歲男子2日遭當地公安局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長春市男子不居家隔離 致多人感染
該名男子是武漢某醫藥公司員工,1月19日回到長春後卻未按規定向社區報備,不主動居家隔離。在其出現發燒、咳嗽等症狀3次就醫時,還故意隱瞞在重點疫區工作生活的經歷等事實,且多次主動與他人密切接觸,現已導致5人直接感染、多人必須隔離觀察,造成嚴重後果。
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2日也通報,當地一名男子1月14日從武漢返回徐州後出現發燒症狀,但在前往社區衛生服務站就醫時,卻隱瞞到過疫區的事實,並且還前往多處公共場所,與不特定人群接觸。該名男子目前已確診感染武漢肺炎。
公安局以該名男子的行為違反國家刑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徐州市「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展開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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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央視報道,最嚴重的一起事件則發生在福建省晉江市英林鎮。當地一名男子1月底從武漢回到晉江,卻謊稱自己是從菲律賓回來,未按規定進行居家隔離,還頻繁外出活動並參加多場宴席,影響多達3,000餘人。
該名男子1月29日出現發燒症狀並住院隔離治療,2月1日確診。截至目前為止,英林鎮累計確診病例8例、疑似病例2例。目前該名男子已遭警方拘留,晉江市人民檢察院並提前介入該名男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熊超指出,這名男子的行為導致3000多人受影響,若最終出現特別嚴重後果,其行為在法律上最高將可被判處死刑。
就算情節較輕 也可被判3年徒刑
內地「觀察者網」表示,該名男子先是隱瞞自己「從武漢回來」的事實,但若不知道自己已感染武漢肺炎,則屬「過失犯罪」,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但若他一開始就明知自己確診,仍不居家隔離,就屬故意隱瞞。另,目前有3,000多人受牽連,若部分目前因此被隔離的民眾確診感染,該名男子恐被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若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責任編輯:伍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