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列5中國官媒「外國使團」 物業註冊須先獲批准(更新版)

國情動向

發布時間: 2020/02/19 16:58

最後更新: 2020/02/19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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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中國外交部回應

美國國務院將5家中國媒體認定為外國使團(foreign missions),涉及新華社、中國環球電視網、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國日報》發行公司和美國海天發展公司(即《人民日報》在美辦事處),加強規管。

此舉意味這些機構必須遵守與駐美國使館和領事館相類似的要求,包括向美國國務院呈報其工作人員名單,包括姓名、年齡和住家地址,在人員調動時也要通報更新名單。同時,註冊現有物業或購買租賃新物業前,必須獲得美國國務院的批准,但採訪活動不受限制。

須呈報工作人員名單 或引起北京報復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2月19日表示,美方做法「毫無道理,不可接受」,中國保留對此事作出進一步反應的權利。耿爽稱,美國一貫標榜新聞自由,卻對中國媒體在美機構正常運作橫加阻撓,敦促美方摘下意識形態有色眼鏡,摒棄冷戰零和博弈思維,停止採取損害中美互信與合作的錯誤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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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治新聞網站Axois引用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聲明稱,美國政府決定如實對待中國,「這項行動早該進行了」。美媒引述國務院官員稱,上述5個實體並不是獨立的新聞機構,符合《外國使團法》所規定的定義。

美國國務院據報計劃將5家中國媒體認定為外國使團,涉及新華社、中國環球電視網、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國日報》發行公司和美國海天發展公司(即《人民日報》在美辦事處),加強規管。

一位官員說,美國之所以做出這項決定,與中美貿易戰無直接關係,而且自去年12月以來一直在討論,以了解相關機構在美國的運作情況。主要原因是看到中國加強了對媒體的控制,以便更積極地控制政府訊息並擴大海外媒體業務,作為政府宣傳工具。

美國國務院曾在1987年及2010年,分別指定前蘇聯及越南旗下媒體為外國使團。而事實上,其他國家派駐在美國的外交人員都必須遵守外國使團法這一行政規定,因部分國家的間諜經常在海外利用外交官等名義掩護其真實身分。

另一方面,儘管中美已達成首階段貿易協議,但雙方在電訊政策等廣泛問題上仍存在分歧。美國上周指控華為通過欺詐手法盜竊知識產權,近日還起訴中國軍方人士涉及美國史上最大規模的數據盜竊案。

責任編輯:伍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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