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教訓 吃野味廣東最高罰20倍金額
發布時間: 2020/04/01 09:50
最後更新: 2020/04/01 12:14
新冠肺炎疫情後,「吃野味」行為受輿論撻伐。廣東省昨通過一項條例,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者,最高可罰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的20倍罰款。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
南方報業集團下的南方+App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2月24日通過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決定後,廣東率先將此決定寫入省級地方性法規。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昨通過「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進一步提高非法獵捕、交易流通、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懲罰力度。
【肺炎疫情】研究:有無症狀感染者核酸檢測轉陰 多日後再呈陽性
【肺炎疫情】內地公布1541無症狀感染者接受醫學觀察 提4招防控
這份條例明確規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從源頭上防控重大公共衛生風險。
禁食範圍限定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有關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
對於食用禁食野生動物的行為,相比徵求意見稿,條例做出更為嚴厲的處罰,規定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2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屬於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處野生動物價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屬於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的,處野生動物價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新冠肺炎】頂風作案 黑龍江抓3人涉野生動物買賣 查獲動物1.3萬隻
責任編輯:游昊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