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林鄭月娥:香港仍有責任盡早為基本法23條立法
全國人大計劃審議「港版國安法」,建立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港版國安法事件上升至中美角力層面。對於立法安排,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發聲明表態支持,並指港府有責任盡早為基本法第23條進行立法。
林鄭月娥正在北京列席13屆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開幕式。
對於全國人大審議「有關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簡稱決定),她發表聲明說,由於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局勢日趨嚴峻,而行政和立法機關難以在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立法,「港府支持全國人大審議有關決定」。
聲明稱,相關決定完善了香港實施憲法和基本法有關國家安全的制度和機制,它沒有修改基本法,也沒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憲制責任和法律義務。
林鄭:國安法旨在懲治港獨和暴力分子
聲明指出,香港仍有盡早完成基本法23條的立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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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並稱,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稍後制定的全國性法律,旨在防範和遏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懲治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港獨」分子和暴力分子。
林鄭月娥在聲明強調,相關決定和有關全國性法律的制定將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也不會影響司法機關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她表示,相關決定通過後,港府將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完成有關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確保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長期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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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鄧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