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蔡英文:香港情勢一旦生變 可取消對港特殊待遇
全國人大會議審議「港區國安法」並即將於本周四(28日)表決,香港《國歌法條例草案》亦將於周三(27日)恢復二讀辯論,有網民號召周日(24日)下午1時在銅鑼灣遊行抗議,警方逮捕至少180名示威者。台灣的總統蔡英文晚上在fb發帖,稱關注香港局勢,又指「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停止港澳關係條例,即取消對香港人的特殊待遇,台灣與港人的來往將自動適用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指北京應落實對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諾
蔡英文的貼文指,中國的人大會議這幾天正計劃繞過香港立法機構,制訂所謂的「港版國安法」,嚴重威脅香港前途。法律如果實施,香港民主自由及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將受到嚴重侵蝕,所謂「50年不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也瀕臨破產。
蔡指,相信台灣人與她一樣,都非常關心此刻的香港,她重申面對香港人對自由民主的渴望,解決方案不是子彈、不是製造更多恐懼與鎮壓,而是真正落實自由民主,真正落實對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諾,也唯有如此,才是北京與港府當局重新得到信任,讓香港社會回歸自由與平靜的不二之道。
蔡並指,香港的情勢發展,台灣政府始終高度關心,謹慎因應,以確保在雙方交流過程中,國家的安全及利益能得到充份保障。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60條,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她希望香港情勢不致走到這一步,也將密切關注後續發展。
蔡最後表示,在協助受到壓迫的香港人方面,港澳條例已有相關規範,政府過去秉持人道考量,持續提供各種可能的人道救援,面對情勢的變化,國際社會正向香港人積極伸出援手,台灣也會在既有基礎上,更積極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協助香港人。
根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60條,香港或澳門情況發生變化,致該條例之施行有危害台灣地區安全之虞時,行政院得報請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之規定,停止該條例一部或全部之適用,並應即將其決定附具理由於十日內送請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二分之一不同意或不為審議時,該決定立即失效。恢復一部或全部適用時,亦同。本條例停止適用之部份,如未另定法律規範,與香港或澳門之關係,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
責任編輯:伍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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