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加拿大法院裁決:華為孟晚舟符「雙重犯罪」 繼續引渡美國

國情動向 14:50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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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引渡案】加國法院判符合「雙重犯罪」標準 孟晚舟可引渡美國

加拿大法庭裁定,華為高管孟晚舟案符合引渡的「雙重犯罪」標凖,引渡美國程序將持續。

溫哥華英屬哥倫比亞最高法庭當地時間27日(香港時間今晨)判定,該案符合「雙重犯罪」的引渡標凖,則孟晚舟涉訴的行為在美國與加拿大都是犯罪。

這一裁決對孟晚舟一方不利,它意味著引渡流程將持續進行,而孟晚舟有上訴權利。

熟悉引渡條款的加拿大刑事律師波廷(Gary Botting)此前曾對外電表示,類似的引渡案可延宕數年。

孟合「雙重犯罪」標準

華為公司發表聲明,對裁決表示失望,並表示將繼續支持孟晚舟。「我們期望加拿大司法系統最終會證明孟女士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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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的律師在回應BBC問詢時,未對裁決置評,只表示他們希望表達的觀點已在庭審時全數發表。她的首席辯護律師理查德·貝克(Richard Peck)在庭審時表示,加拿大等同於被要求「實施美國的制裁」。

然而主審法官赫爾姆斯(Heather Holmes)稱,如果孟方律師的觀點得到法庭支持,「將極大限制加拿大在引渡詐欺和其他經濟罪行方面擔起國際責任」

而孟晚舟在美國的代表律師溫加滕(Reid Weingarten)則表示,孟不應該稱為中美關係中的「棋子或人質」。

「今天加國的判決只是一個十分漫長流程的開頭炮……我們很有信心最終正義會降臨。」

這一判決對孟晚舟案十分關鍵。如果孟晚舟勝訴,她本將重獲自由,並可離開加拿大。

中加關係或進一步受創

根據加拿大《引渡法》和美加引渡協議,引渡人涉嫌的罪行需兩國都認定為犯罪行為,才符合引渡條件,即「雙重犯罪」(dual criminality)。

孟晚舟的辯護團隊主張,加拿大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美國控告孟晚舟的罪名在加拿大並不構成犯罪,因而不符合引渡的雙重犯罪原則。

美國則指控,孟晚舟涉嫌金融欺詐,這在美國和加拿大都是違法行為。

預料加拿大法庭對孟晚舟的不利判決,將令中加關係愈加緊張。

責任編輯:伍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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