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小康」任務不變   6億千元月薪族不屬「貧困」

經濟脈搏

發布時間: 2020/06/12 08:38

最後更新: 2020/06/12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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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李克強上月底在「兩會」提到內地有6億人月均收入不到1000元(人民幣,下同),引發外界擔憂今年能否如期實現「小康社會」目標。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昨(10日)在寧夏考察時,再重提這一目標,要求「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

「全面脫貧」是「全面小康」先決條

針對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中共十八大報告的定義,是「實現國內生產總值(GDP)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但年初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造成重創,致一季度GDP為負增長6.8%。4月17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在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上的表述已經調整為「確保完成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對於能否實現「小康社會」的分歧,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財辦前副主任楊偉民日前在一場論壇的講話可窺高層思維。他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全國性的目標,不是地方目標;不是一個單純的GDP和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標,是要得到人民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小康,「不能夠一邊宣布建成了小康社會,另一邊還有幾千萬人口生活在貧困、扶貧標準以下」。

可見,決策層已將「全面脫貧」取代GDP,作為今年「全面小康」要求的必要先決條件。

官方標準:年收入達到4000元就不算貧困

上月底兩會閉幕時,李克強在總理記者會回應記者關於「脫貧任務」之提問,坦言中國「人均年收入是3萬元,但還有6億人每月收入也就是1000元。」這一數據引發輿論熱議,也令官媒及經濟學家出面解畫,1000元是平均數且包括無就業人口。

那麼今年時間僅剩不足7個月,如何評判今年脫貧目標實現?其實,對於「脫貧」指標,國務院扶貧辦主任劉永富已給出一個官方標準「一個收入、兩個不愁、三個保障」,即2020年年收入達到4000元,並且做到不愁吃、不愁穿,基本醫療、義務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

若以年收入4000元標準計算,月收入在333元以下,才會算作貧困人口,那麼李克強口中月薪低於1000元的6億人,並未在貧困之列。

不過,這些人大多不是生活在農村的嚴格標準下的貧困人口,而可能是生活在半城半鄉、收入極少,勉強維生的城市流動人口,在這種生活狀態下很難實現「不愁吃穿」的基本保障。在疫情衝擊及中美新冷戰局勢下,這部分在貧困標準線外的人亦最有可能受到影響失業返貧。脫貧是硬任務,但在經濟危機時期,更需防止地方執行時動作變形成為一場數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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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駐京記者: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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