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台灣擬放寬港人就學就業投資規定 正檢討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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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07/01 16:33

最後更新: 2020/07/0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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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6月30日)通過《港區國安法》,港府於昨晚11時刊憲生效。在台灣,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日(7月1日)今日出席「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揭牌儀式時,提到歡迎港人赴台就學、就業、投資等,在法令上要放寬,有關當局正檢討法規。

陳明通致辭時稱,辦公室揭牌正式營運,是台灣當局實踐撐香港民主自由的重要里程碑,彰顯關懷港人決心,並期許辦公室未來促進台港正向互動,吸引香港資金與專業人才來台,為台灣帶來活力與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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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提到,辦公室成立目的,主要還是歡迎港人赴台就學、就業、投資等,在法令上會放寬;至於港資背後是否中資,會從嚴審查,尋求在更大開放下,確保「國家安全」。最近在檢討相關法規。

他表示,特別歡迎香港專業人才赴台開創事業空間,比如金融專業人才,開發新的金融產品,這是台灣較弱部分。也希望年輕學子赴台,會加以放寬,檢討相關法規規範。另外,歡迎香港及跨國企業赴台灣設立區域總部。

形容港區國安法 是「天朝帝國對世界子民發出的律令」

另外,對於《港區國安法》,陳明通形容是「天朝帝國對世界的子民發出的律令」,稱根據該法第38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即指不管是香港人,或台灣人,對「全世界子民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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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引述《港區國安法》第29條第1款第5項指出,「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解讀稱即美國人在美國批評北京政權,讓香港人憎恨北京,可能引起嚴重後果,就犯了本法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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