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BNO】英外相交代BNO新權利:開放便捷申請 人數不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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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07/02 21:15

最後更新: 2020/07/02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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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BNO】英外相交代BNO新權利:人數不設上限 開放便捷申請

港區國安法執行後,英國與中國就此角力升級。英國將對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逾300萬香港市民及家屬放寬簽證權,把現行入境6個月期限延長至5年,並設立途徑,讓合資格港人最快留英6年便獲居英權。英國外相藍韜文交代相關安排時說,會開放港人以便捷的方式申請BNO,人數不設上限。

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在下議院表示,「經過與內政部詳細討論,我證實將實現先前承諾,改變BNO狀態。」

新規也適用於BNO持有人的家屬

他對議員表示,BNO持有人可獲得5年居留權,可找工作和就學。在英國待滿5年後,他們將可申請定居身分(settled status),再過12個月,即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這是一項特殊、客製化的規定,因應目前面對的獨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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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稍早前已公布了上述按排,以讓300萬合資格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香港人及家屬,獲得定居英國的途徑和機會。

而藍韜文進一步補充,新規也同時適用於BNO持有人的家屬。內政部將實施精簡的申請流程,不會有人數上限(no quotas on numbers)。

英國政府指出,這項決定適逢香港主權移交23周年,也實現首相約翰遜的承諾。

合資格申請者  不設上限

香港人的BNO身分出自於1986年訂定、1987年7月1日生效的「香港(英國國籍)法」,可讓1997年前香港出生成年與未成年人取得BNO,但為一項非自動且非強制的程序,必須透過申請,經過英國內政部同意後方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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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持有人除了必須受英國移民法規範,無法自動獲得英國居留權和工作權,在歐盟也不被認同為英國公民,僅享有英國的6個月免簽居留權。

然而,英國政府6月初預告,若中國推動港區國安法訂立,英國政府也會放寬BNO簽證權,為持BNO香港人提供居英的途徑。「港區國安法」前晚生效後,英國政府對此作出回應。

根據英國政府數據,截至今年2月24日,有34萬9881人持有BNO,在香港另有約290萬人符合申請資格。

中國外交部曾指 英對回歸後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

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Priti Patel)表示,做法是因應北京在香港實施的港區國安法,英方感到深切遺憾,強調英國對於BNO護照持有人有歷史及道德上的義務,英方會向他們實踐承諾。

中國外交部較早前強調,立法問題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無權干涉。發言人趙立堅曾回應稱,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因此,英方無權假借《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干涉中國內政,奉勸英方懸崖勒馬,摒棄「冷戰思維」和「殖民心」,認清並尊重香港已經回歸、是中國一個特別行政區的現實,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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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鄧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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