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曾處理烏坎事件 鄭雁雄任駐港國安公署署長
新華社報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規定,國務院2020年7月3日決定,任命駱惠寧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 駱惠寧目前是中聯辦主任。
另外,國務院任命鄭雁雄為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任命李江舟、孫青野為副署長。
駱惠寧個人履歷
駱惠寧生於1954年,浙江義烏人,1970年9月參加工作,198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八、十九屆中央委員。現任香港中聯辦主任、中共中央香港工委書記、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曾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長,中共青海省委書記,中共山西省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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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曾有報道提到,駱惠寧的履歷表明,他與香港決策機構的職業官員幾乎沒有往來,因此可以較為不拘禁忌地改組香港中聯辦和處理香港深層次摩擦。
鄭雁雄個人履歷
被任命為駐港國安公署署長的鄭雁雄,生於1963年,廣東汕頭市潮南區人,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並曾在人民日報社華南分社擔任秘書長。鄭雁雄於2011至2013年擔任汕尾市委書記,期間曾處理烏坎村事件。
2011年12月10日,鄭雁雄出席新聞發布會,就陸豐市處置「9·21烏坎村事件」作情況通報。鄭雁雄認為,該事件是「村民表達訴求好的初衷,卻用了錯誤的方式」。
從整個事件發生經過看,其主要指向村內矛盾,大部分村民的訴求還主要指向村內的經濟問題,村民的不滿主要是針對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特別是當了30多年的老支部書記。只不過事件被村內外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所炒作、利用、煽動,企圖將事件升級。
鄭雁雄特別強調,有境外勢力對今次事件推波助瀾,致使本已平息的事件又趨嚴重,改變了事件的性質。
鄭雁雄表示,汕尾市應從烏坎村事件中吸取教訓,今後將要求干部把接訪群眾、解決信訪放在工作的第一位,要落實責任制包案解決,用紀律甚至法制限制領導干部不作為。鄭雁雄說,在政府與群眾的共同努力配合下,自下而上的民意表達渠道可暢通無阻。
李江舟個人履歷
被任命為副署長的李江舟,生於1968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察系,並於1990年加入公安部。
據悉,中國頂層的國安決策及工作機構主要有3個,分別是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部和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簡稱國保)。其中,國保對外加掛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公安部警務保障企業管理辦公室等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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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舟具備港澳事務經驗,曾擔任公安部港澳台辦主任,並於2016年12月起擔任公安部駐香港中聯辦警務聯絡部部長。
至於孫青野,公開訊息中,未有他的詳細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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