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休斯敦總領事館「不撤」 美國可以怎樣?
中美鬥法激烈升級。美國特朗普政府下令關閉中國駐休斯敦總領事館,中方周五(24日)還以顏色,要求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在下周一走人。而在此之前,中國駐休斯敦總領事蔡偉向美國傳媒表示,美方要求不符合國際公約,休斯敦總領館會「持續開放直至另行通知」。國際法則規定,使領館不受侵犯;美國下了令逐客,假如中方不撤,美國可以怎樣?
- 領事館?大使館?使領館?
這些字眼聽上去很接近,實際上有很大分別。
使領館(diplomatic missions):外交代表機構的統稱,包括大使館、領事館等等。
大使館(embassy):最高級的外交代表機構,在絕大部分情況下都駐在另一國的首都,提供全面領事服務,其領導人稱為大使。大使館亦可駐於聯合國、歐盟等國際組織辦公地或行政中心。
總領事館(consulate general):即「總領館」,級別低於大使館,駐在另一國首都以外,通常位於主要城市,提供全面領事服務,領導人稱為總領事。在日常用語中,總領事館和總領事,也可稱為領事館和領事。
領事館(consulate):與總領事館相似,但規模較小,所提供的領事服務亦要比總領事館少,領導人稱為領事。
- 與對手互相在對方的地方落腳,怎麼受得了?
所謂兩軍交戰也不斬來使,北韓與英國、中國與美國等南轅北轍的國家,也能互相在對方境內開設使領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國際公約體系的保障。
《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第22條規定,使館館舍不得侵犯(inviolable;不得受到侵犯),接受國(使館駐在國家)官吏非經使館館長許可,不得進入使館館舍。
公約同時規定了很多確保使領館運作暢順的細節,包括:
● 使館外交人員不用向接受國繳稅
● 可在接受國自由出行
● 所持外交文件袋或寄出外交郵袋不受截查
● 擁有外交豁免權,不受駐在國法律管轄
● 在接受國住所同樣不得侵犯,等等
- 還記得亞桑奇嗎?
使館館舍不得受侵犯的近年著名例子,是維基解密創辦人亞桑奇(Julian Assange),2012年表示擔心可能遭引渡至美國,到厄瓜多爾駐英國倫敦大使館尋求庇護,一住就是7年。
亞桑奇涉嫌在瑞典性侵而遭英國警方追捕,而英國警方亦一直有人在厄瓜多爾使館外駐守,厄瓜多爾最終在2019年決定不再庇護亞桑奇,於是邀請英國警方進入使館拘捕亞桑奇。
- 使領館是派遺國的領土嗎?
不是,接受國雖然實際上管不了使領館範圍內發生的事,但使領館嚴格上仍是接受國的國土,亦即美國在華使領館是中國領土,反之亦然。
同樣,使領館亦不享有治外法權(extraterritoriality),理論上仍是接受國的管轄範圍。接受國只是不能向使領館外交人員行使司法管轄權(外交人員有外交豁免權)。
- 中國駐休斯敦領館若不走,美國可怎樣?
這相信會造成嚴重政治僵局,並可能是前所未見。除非美方出動武力解決,或以切斷領事館水電等強硬辦法驅趕,否則仍只能以外交協商解決。
一個或者可以參考的例子,是1984年利比亞駐英國大使館事件。當年使館內有人,向館外反卡達菲示威者開槍,導致1名英國女警死亡,另外10人受傷。
英國警方隨即封鎖使館,禁止所有人出入;英國亦與利比亞展開談判,但由於利比亞堅持拒絕英方人員入館,英國數日後決定與利比亞斷交,並要求利方人員一周內撤走。
分析認為,鑑於中方已經向美國實施報復,關閉成都美國領事館,中國休斯敦領事館人員長期堅持不走,令局勢有機會進一步升級的機會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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