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殺tiktok】TikTok狀書曝光 指特朗普政府涉7項「罪狀」
針對美國特朗普政府的圍堵,TikTok及母公司字節跳動一紙訴狀將美國總統特朗普、商務部長羅斯和美國商務部告上法庭,指其日前发布的與TikTok及字節跳動有關的行政令違法。起訴文件中列出認為特朗普行政令非法且違憲的多個理由。
TikTok還表示,不會輕易起訴政府,但別無選擇,只能采取行動以保護社區和僱員的權利。
被告方為特朗普、羅斯及美國商務部
據內媒澎湃新聞報道,TikTok及字節跳動於美國當地時間24日向加州聯邦地區法院遞交起訴書。
起訴文件寫道,美國總統的行政命令違憲且越權,必須予以禁止;該命令嚴重濫用了《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是在美國大選前夕,特朗普推動反華言論的借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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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訴文件中,TikTok列出了認為特朗普行政令非法且違憲的多個理由:
第一,該行政令的流程違憲:未就TikTok封禁給予字節跳動和TikTok通知,且未提供申訴的機會,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關於正當程序的規定。
第二,該行政令頒布的基礎不合法,構成越權:IEEPA授予美國總統為保護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及經濟,基於應對「異常狀況和特殊威脅」的國家緊急狀態,對經濟交易進行限制和管控的權力。該行政令通篇使用了「潛在」、「可能」、「據報道」此類含糊的表述,並未有字節跳動造成實際威脅的證據。
第三,該行政令擴展打擊範圍至字節跳動,構成越權:該行政令要求個人和實體不得與字節跳動及其子公司進行任何「交易」,但即便是所謂的「威脅」也僅指向TikTok,而TikTok只是字節跳動眾多業務中的一項。
第四,該行政令限制個人溝通交流及信息材料傳輸,構成越權:這一點直接違反了IEEPA的規定,IEEPA明確規定禁止行政行為阻礙個人信息溝通和交流。
第五,該行政令所依據的IEEPA本身違反了「禁止授權原則」,構成違憲:IEEPA的授權過於模糊,未明確總統行使裁量權的指導性或約束性原則,因此違反了美國憲法的三權分立原則。
第六,強制要求就TikTok美國資產出售向美國財政部支付報酬違憲:這一點違反了憲法第五修正案關於限制政府權力剝奪私人財產的規定。
第七,該行政令禁止TikTok在美國運營,構成違憲:TikTok的代碼為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言論,而完全關閉TikTok美國運營遠遠超出了為保護政府利益所需的必要措施,違反了第一修正案關於言論自由的規定。
此外,TikTok還在官網发篇題為《為什麽我們起訴政府》(《Why we are suing the Administration》)的文章,其中提到,對於政府認為TikTok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的立場,TikTok強烈不認同。
TikTok稱,「我們不會輕易起訴政府,但我們別無選擇,只能采取行動以保護社區和僱員的權利。」
責任編輯:尹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