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改革試點首批40條授權清單出爐 金融科技兩條路抗美
發布時間: 2020/10/19 10:58
最後更新: 2020/10/19 10:58
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繼國家主席習近平日前南下出席慶祝大會講話後,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周日(18日)出爐,共40項,包括推出深市股指期貨、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CDR)試點,並涵蓋科技創新體制、對外開放方面。
分析認為,在中美緊張之際,中方賦予深圳在改革上更多自主,是要提升深圳作為科技和金融中心的地位,增強競爭力。
國務院日前公布《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周日《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也出爐。
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
首批授權事項清單共有六大類、40條,其中要素市場化配置14條,營商環境7條,科技創新體制6條,對外開放方面7條,公共服務體制3條,生態和城市空間治理3條。
在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包括支持深圳在資本市場建設上先行先試,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落地,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推出深市股票股指期貨,不斷豐富股票股指期貨產品體系;完善創新企業境內發行上市制度,推動具有創新引領示範作用的企業發行股票或CDR並在深交所上市。支持深圳開展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加快放開增值電信業務,逐步取消外資股比等限制。
至於對外開放,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先行先試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機制,授權深圳在國家核定地方債額度內自主發行,允許深圳到境外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此外,科技創新體制方面,推進外籍人才簽證便利化,為外籍高層次人才提供永久居留便利,以吸引人才。
擴立法空間 AI大數據領域先行先試
清單又提到,擴寬深圳經濟特區立法空間,賦予深圳在人工智能、無人駕駛、大數據、生物醫藥、醫療健康、信息服務、個人破產等領域的先行先試權,支持深圳充分利用經濟特區立法權進行探索。支持深圳在無人機管理等領域先行先試,並制定相應配套措施。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寧吉喆表示,實施方案重在明確重點領域、改革方向和構建機制。授權清單重在具體落實,兩者前後呼應、互為支撐。而綜合授權有別以往,列入清單的事項實施備案管理,除明確要報批的事項,其他不再逐項報批。
他又稱,首批授權清單中,20多項需要突破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涉及近百項具體法律法規和政策條款的調整,具有很強的創新和突破,體現中央授權改革的力度和深度,這將為推動高質量發展釋放巨大的改革紅利。授權事項分批推出滾動實施,成熟一批,推出一批。
責任編輯:林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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